日升期
l 日升期时间
2018年5月21日00:00 - 2018年6月20日23:59为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该阶段点招聘管理机构接受域名注册申请,但不做具体域名分配;
l 日升注册分配期
2018年6月21日00:00 - 2018年6月26日23:59为日升注册分配期,点招聘管理机构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向注册人分配具体域名;
注:日升注册分配期结束后(即2018年6月27日00:00起),注册人可通过WHOIS等方式查询域名注册结果。
l 公开注册期的时间:
即2018年6月27日00:00起进入域名公开注册期,期间所有合资格申请人均可递交申请,以“先来先得”的规则进行注册。
注: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具体以点招聘管理机构系统接口时间为准。
公开注册
l 日升期时间
2018年5月21日00:00 - 2018年6月20日23:59为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该阶段点招聘管理机构接受域名注册申请,但不做具体域名分配;
l 日升注册分配期
2018年6月21日00:00 - 2018年6月26日23:59为日升注册分配期,点招聘管理机构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向注册人分配具体域名;
注:日升注册分配期结束后(即2018年6月27日00:00起),注册人可通过WHOIS等方式查询域名注册结果。
l 公开注册期的时间:
即2018年6月27日00:00起进入域名公开注册期,期间所有合资格申请人均可递交申请,以“先来先得”的规则进行注册。
注: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具体以点招聘管理机构系统接口时间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服务机构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四章 注册信息公示
第五章 使用要求
第六章 注册年限、续费、变更、转让和注销
第七章 争议解决和冻结措施
第八章 规则生效日期与解释
本规则旨在为通用顶级域“.招聘”下的域名(下称“点招聘域名”)供全球各地区具有主体资格,出于对自身服务在互联网上的标识及推广,进行点招聘域名的注册、使用、管理提供操作规范。
第一条 本注册规则涉及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点招聘域名”:指以“招聘”两个汉字,作为域名结构中最末圆点右侧部分(又称顶级域部分或后缀部分)名称的域名。
(二)ICANN:是指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中文名 称为“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负责管理及维护全球域名系统,认证或授权通用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监督注册服务运作资质与服务水平,以及制订政策规范域名注册人的注册行为。
(三)管理机构:环球商域科技有限公司经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审批,行使“.招聘”顶级域的注册管理机构职责。
(四)注册服务机构:指由ICANN的“2013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委任程序”授权运营,且由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签约授权的,提供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
(五)代理服务机构:指通过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授权,按照 ICANN 相关规定及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相关规定,代表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
(六)申请人:指申请注册点招聘域名的全球各地区具有主体资格,可开展招聘活动的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
(七)注册人:指凭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成功注册点招聘域名的全球各地区具有主体资格,可开展招聘活动的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
(八)申请资料提交时间:指注册申请资料提交到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注册系统的时间。
(九)点招聘域名注册争议解决机构:指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以及其它任何经由 ICANN 或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认可与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的机构。
第二条 点招聘域名的注册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办理,必须通过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 下简称“注册服务机构”)或其授权的点招聘域名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办理。认证注册服务机构及已备案代理机构名单可见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官网(https://管理机构.招聘)公布之名单所列。
第三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循 ICANN、本管理机构、本注册规则的 相关约定,遵守经营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按照委托办理点招聘域名注册申请或其他事宜;对在被委托过程中知悉的相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应当与点招聘域名注册人签订独立的点招聘域名注册协议,约束注册人遵守ICANN相关规定、域名注册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点招聘域名注册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指导点招聘域名注册申请人依据本注册规则要求准备注册申请材料,并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进行审核,并明确约定注册/代理服务机构为注册申请人递交注册申请材料的时效流程及收到本管理机构通知后对注册申请人的沟通时效及流程。对注册申请人可能存在本注册规则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或本管理机构关于点招聘域名业务审理的任何进度及反馈通知,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明确且及时告知申请人/注册人,并指导申请人/注册人准备注册申请补充材料。
第五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人承诺遵守ICANN、本管理机构、本注册规则关于域名注册的所有相关政策及措施的相关要求,具体可见ICANN及本管理机构网站公布之相关政策所述。
第六条 注册人承诺为申请点招聘域名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及注册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
第七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人对本管理机构有免责义务。如点招聘域名注册人因点招聘域名申请、注册、使用所引起的纠纷,须对本域名管理机构及其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和注册/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免责,使免受任何索赔,损害或责任,包括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其他费用。上述免责义务在域名注销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条 当点招聘域名的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第九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实施实名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格式文件或电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护照)、注册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以及其他注册管理机构认为有须要提供的文件;以上材料如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写,注册申请人须提交翻译材料。
第十条 申请人应根据点招聘申请的具体情况,通过注册/代理机构以电子格式文档的形式向管理机构提交以下相应的申请材料:企业或机构的法人证明材料、商标权利证明材料和注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点招聘域名的可接受字符及繁简体规则:
(一)可接受字符包括简体汉字、繁体汉字、拉丁文字母(a-z)、阿拉伯数字(0-9)、 “-”或以上的组合,最长不得超过 63 个 ASCII 字符;
(二)如注册人注册的点招聘域名包含汉字,且该汉字具有不同的简体和繁体形式,注册人在纯简体或纯繁体的点招聘域名注册成功后,可按照简繁对应原则向管理机构免费申请开通一个所对应的纯繁体或纯简体的注册词。如注册人自行选择每个汉字的简体、繁体或异体字形式进行注册,可向管理机构免费申请开通一个纯简体或纯繁体的注册词。注册词所包含汉字的其余简体、繁体和异体字形式的组合将被管理机构预留,限制他人注册。
第十二条 涉及下列情况的名称将被禁止申请注册为点招聘域名:
(一)ICANN禁止注册的字或词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国际组织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红新月运动的名称和国际政府间组织名称;
(二)违反域名使用地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
(三)对域名使用地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冲突、消极、负面影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侵犯他人商标品牌的在先合法权益,点招聘域名注册人权益,造成公众误认的;
(五)其他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根据其酌情权认为不应注册的。
第十三条 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于收到域名注册申请之日起,开始在管理机构官方网站
https://管理机构.招聘对外进行该点招聘域名信息及注册状态(WHOIS)的公示。
第十四条 已注册但尚未通过审核的点招聘域名状态显示为“不予解析”(serverHold)。
第十五条 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点招聘域名由注册/代理服务机构颁发通过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 审定的点招聘域名注册证书。
第十六条 点招聘域名解析指向的网站持有人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若网站持有人因违反所在地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管理部门处罚,在收到相关举报并核实后,点招聘管理机构有权对其域名作停止解析。
第十七条 如域名注册人的网站出现损害公众利益和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形,域名注册人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保留警告注册人、对域名停止解析、冻结直至删除域名等权利。
第十八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年限为 1-10 年;在期满前续费后域名有效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第十九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资料变更适用以下规定:
点招聘域名注册人信息改变,应当在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完成变更手续后的七个自然日 内,依据本注册规则,通过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向本管理机构提交相应的文件,申请变更 注册信息;经本管理机构审核后,予以进行资料变更;
第二十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适用以下规定:变更前的点招聘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转出方)在收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有效变更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ICANN注册商间域名转移规则(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transfer-policy-2017-05-23-zh)办理域名转移,且不得对此申请向域名持有者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转让(注册人变更)适用以下规定:
(一)注册人主体发生转让时,凭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通过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递 交至本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后,方可进行转让;
(二)点招聘域名注册转让流程遵循 ICANN 关于通用顶级域转让相关规定,具体见 ICANN 网站(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transfer-policy-2017-05-23-zh)所述;
(三)在点招聘域名处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域名注册服务 机构不得受理域名持有者转让或注销被争议域名的申请,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 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点招聘域名注册的注销适用以下规定:
续费宽限期:域名到期后,对仍未续费的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可根据ICANN的政策及自身业务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45天的续费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将从自身数据库中对该域名进行注销,停止域名解析;
赎回期:对上述宽展期结束后,仍未续费的点招聘域名,该域名注册人有最多不超过30天的赎回期,通过缴纳赎回费用赎回该点招聘域名;
注销等待期:对上述于赎回期结束后,仍未续费的点招聘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将于五个自然日内从本注册管理机构数据库中注销,供公众申请注册。
根据本注册规则、ICANN规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要求、域名使用地相关法院及行政单位的通知,或其他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根据绝对酌情权认为合适的情况,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保留冻结、注销或转移已注册域名的权利,以便(i)纠正认证服务机构或本管理机构在注册域名时发生的错误,或(ii)针对注册人主体资格有效性及存续性,如过期、注销,或(iii)本管理机构定期抽查时发现的其他无效情况;或(iv)解决或执行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争议;(v)防止出现不支付注册费的情况;(vi)遵守相关法律、政府规章或要求、执法要求或争议解决流程;(vii)规避本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子公司、办事处、董事和雇员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关于点招聘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相关的争议适用ICANN《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统一快速暂停解析程序》(URS),及管理机构所采纳的任何新增争议解决政策进行解决。
第二十四条 受争议点招聘域名的处理处于争议期内的域名,将被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冻结,期间无法进行注册/代理服务机构转移、域名转让、续期。争议结束后,管理机构或域名注册/代理服务机构将依据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小组所作出的决定,对相关域名采取停止解析、冻结、转让、变更服务机构或注销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注册管理机构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对已注册的点招聘域名采取冻结,或者其他相应合适的其他限制措施,包括停止解析、冻结、变更服务机构和注销:
l 点招聘域名管理机构收到其所在地的法院、仲裁机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信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通知;
l 其他注册管理机构认为应当采取冻结或其他措施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注册规则自 2024 年 10月 1 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如本规则的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中文本版本为准。
1 日升期规则
“.招聘”顶层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下文简称“点招聘管理机构”)获得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正式授权,成为全球互联网顶层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全权运行、维护和管理“.招聘”国际顶层网域名。
“.招聘”的域名注册分为“日升期”, “公开注册期”两个阶段,本公告内容系针对“日升期”阶段的域名注册。
一、 日升期时间安排
1. 2018年5月21日00:00 - 2018年6月20日23:59为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该阶段点招聘管理机构接受域名注册申请,但不做具体域名分配;
2. 2018年6月21日00:00 - 2018年6月26日23:59为日升注册分配期,点招聘管理机构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向注册人分配具体域名;
3. 日升注册分配期结束后(即2018年6月27日00:00起),注册人可通过WHOIS等方式查询域名注册结果。
注:以上时间均指中国北京时间,具体以点招聘管理机构系统界面时间为准。
二、 日升期注册主体资格
根据ICANN政策,仅有经TMCH(Trademark-Clearinghouse,系ICANN授权成立的商标所有权数据库中央储存中心)核验成功并持有TMCH签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SMD(Signed Mark Data,即签名商标数据包 )文文件的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本公告中统称“注册人”),才能够在日升期注册域名;
三、 日升期域名注册规则
1. 注册人需通过点招聘管理机构认证的注册商进行日升期的域名注册,点招聘管理机构不直接受理注册人的注册申请。注册商名单可以通过点招聘管理机构网站查询:http://dotzhaopin.com/site/cooperation。
2.注册人在日升期注册域名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l a) 向相应的注册商提供SMD文檔,SMD文文件的数据信息与所申请的域名标签验证须完全一致;
l b)申请注册的域名应符合点招聘管理机构相关政策,见点招聘管理机构网站:http://dotzhaopin.com/site/policy。
3.如在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多个符合资格的注册人申请注册同一域名时,点招聘管理机构将在日升注册分配期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向注册人分配具体域名。
四、 日升期域名注册价格
1. 日升期域名注册价格为人民币3650元/年,需在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向注册商缴纳;
2. 注册人在日升期注册域名时,注册期限最低为2年,最高为10年;
3. 在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成功提交注册申请的域名,如果注册人在此阶段选择撤销注册申请的,则已缴纳的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4. 日升注册分配期结束后,对于未能获得域名分配的注册人,已缴纳的注册费用将全额退还;对于已经获得域名分配的注册人,相应的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 日升期争议解决
任何第三方如对日升期注册域名有争议,可依据点招聘管理机构的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相关政策见http://dotzhaopin.com/site/policy),提交点招聘管理机构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解决。
适合的日升期域名争议有如下三种类型:
1. 在注册域名时,注册人并未持有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有效的注册商标,或者注册人所持商标并未经法庭验证,或者其商标不受有效的法令或条约的保护;
2. 所注册的域名与注册人在日升期所依据的商标名称并不完全一致;
3. 注册人注册域名时所依据的注册商标并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有效,或所依据的商标未经法庭验证、或受有效的法令或条约的保护。
六、 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点招聘管理机构所有。
2 “.招聘”顶级域日升期争议解决政策
“.招聘”顶层网域日升期争议解决政策
(生效日期:2018年5月21日)
备注:
1. 本政策自2018年5月21日起生效;
2. 本政策将适用于所有“.招聘”顶级域注册管理机构(点招聘管理机构)的注册服务;
3. 关于“.招聘”顶级域(点招聘)的日升 期投诉可于“.招聘”日升期开始后5个月之内提出。
本日升期争议解决政策(简称“政策”)已被点招聘管理机构(互联网点商标管理机构有限公司,及其在中国内地的子公司“环球商域科技有限公司”)所采纳,并包含于注册协议。本政策适用于在日升期内注册的域名。政策阐述有关牵涉作为持有人或注册人与点招聘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之外的第三方之间,关于点招聘申请下的二级域名日升期注册是否符合《注册协议》和《注册规则》的条款和要求的争议。
本政策的第 2 条中所规定的程序将根据《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顶级域日升期争议解决规则》(简称“规则”)进行处理,其中规则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https://www.adndrc.org/mtsc/img/pdf/TDRP/HK/ADNDRC_SDRP_Rules_2015-07-01.pdf
本条阐述持有人或注册人必须服从强制性行政程序的争议类型。这些程序将由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简称“中心”)进行管理。
如果第三方(即“投诉人”)根据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依《规则》向中心提出投诉,主张日升期应予以注销,顶级域名下已注册相关的二级域名将受行政程序的约束:
(i) 在域名注册时,注册人商标并未获得TMCH机制的核验及符合点招聘管理机构的相关注册要求;或
(ii) 域名并非与注册人于日升期注册所依据的商标相同;或
(iii) 注册人于日升期注册所依据的商标并未于注册协议所述的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前获颁发。
所有受本政策监管的投诉须于“.招聘”日升期开始后5个月之内向中心提出。
有关争议将由中心从其管理的专家组列表中指定的专家组作出裁决。专家组就投诉是否能符合第2(a)条所订立的规定所作出的裁决,将只会根据对提交的任何商标或服务标记所进行的表面审核。专家组的裁决属行政性质。专家组须在裁决书中陈述其裁决的理由。
《规则》阐述依本政策启动和进行程序的流程。
点招聘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参与,将来也不会参与任何依本政策在中心进行的程序的管理或操作。另外,点招聘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将不会对行政专家组作出的任何裁决的结果负责。
在本政策下投诉人可寻求的救济措施仅限于要求注销域名的注册。被注销的域名将返回可接受注册的域名库中。
中心应根据《规则》的规定,公布任何依本政策所作出的裁决书。
一旦收到中心有关专家组裁决的通知,点招聘管理机构和相关的点招聘服务机构须按本政策第2(i)条及《注册协议》中所含的日升期注册条款,执行裁决。
如中心收到多于一宗针对同一域名的投诉,以下规定将适用:
(i) 所有此类的投诉将根据中心接收投诉的日期和时间进行排列。第一宗提交的投诉,如投诉人已根据《规则》的规定缴纳投诉费用的,将被首先处理。(“优先投诉”和“优先投诉人”)
(ii) 如专家组认为投诉人未能证明本政策第2(a)条的至少一项要求,优先投诉将被驳回。排列第二的投诉将成为优先投诉。
(iii) 如专家组认为优先投诉人已成功证明本政策第2(a)条中至少一项要求,优先投诉将成立。有关域名将根据点招聘管理机构的注销域名注册程序被发回可接受注册的域名库中。排列中剩余的多方争议将被全部不被接纳。
根据第 2 (a)条中所述的强制性行政程序并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在强制行政程序开始或该程序结束之后,把争议提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单独解决。如果行政专家组裁决域名注册应被注销,点招聘管理机构将在接到中心发出的行政专家组裁决通知十 (10) 个工作日之后执行该裁决。除非点招聘管理机构在这十 (10) 个工作日内收到注册人的正式档(例如由法院书记员签字归档的投诉副本),表明注册人已针对该已注册的域名和当事各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点招聘管理机构将如期执行裁决。如果点招聘管理机构在十 (10) 个工作日内收到此类档,点招聘管理机构将不会执行行政专家组的裁决并且不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直至收到 (i) 令点招聘管理机构确信双方已解决争议的证据;(ii) 令点招聘管理机构确信注册人的诉讼已被驳回或撤回的证据;或者 (iii) 相关法院发出的驳回注册人诉讼或者责令注册人无权再继续使用注册人域名的指令副本。
点招聘管理机构不会撤销、转让、启动、停用或变更任何域名注册的状态,以上第2条所列的情况除外。
本政策为《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 《统一快速暂停机制》(“URS”)及其他任何ICANN或点招聘管理机构所采纳的资格争议解决政策之外的互补政策。
在本政策下进行的行政程序将不影响任何一方当事人, 在本政策下程序正在进行或已经结束的情形下,将有关在点招聘下注册的二级域名的争议提交同时进行的行政程序,或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单独进行解决。
一旦收到这些其他程序的通知,专家组凭其单独裁量权下的决定,可暂停、终止或继续本政策下的争议解决程序。
本政策下的争议解决程序涉及的域名将被锁定直至程序结束,以禁止域名被转移至另一域名持有人或点招聘服务机构。依本政策提交的投诉所针对的域名持有人的联系资料,将于点招聘服务机构的可公开查阅的Whois 数据库的相关注册人记录中显示。
点招聘管理机构保留取消任何违反本条向其他持有人作出的域名注册转移的权利。
点招聘管理机构可不时对本政策进行修订。已修订的政策将在其生效之日至少30天公前布于点招聘管理机构和/或中心的网站。如本政策已被投诉人在向中心提交投诉书时所援引,被援引时有效的政策将适用,直至有关争议完结。除此之外,已修订的政策将适用于任何关于点招聘的日升期注册争议,无论该争议发生在已修订的政策的生效时间之前或之后。如注册人反对本政策中的修订部分条文,注册人的唯一救济措施是撤销域名注册,但注册人无权要求退还任何已缴付的注册费用。